站内搜索:

• 区供销社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汇报

• 涵江区供销社举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第二期农家店店长培训班

• 涵江区供销社关于贯彻全区第一季度防范

• 涵江区供销社社有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 区供销社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 涵江区供销社联合社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结

• 涵江区供销社2010年上半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 i涵江区供销社2010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

• 涵江区供销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

• 区供销社学习贯彻胡总书记讲话

• 区供销社举办SIYA创业培训班

• 涵江区区委副书记陈胜兰亲临区供销社调研

• 大洋供销社枇杷供应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 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涵江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9-8 8:23:05】 【作者:/来源:区供销社】 【阅读:370】

       为规范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循环经济,促进社会治安,改善环境卫生,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8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8]35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市场化运作,本着依法治理、方便市民、培育市场、规范经营的原则,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远景,统一规划,规范建设,形成以社区、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设目标

      通过构建由回收网络、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三个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的管理、标准和政策,建立回收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培训制度,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废旧物资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争取用5年时间,建成我区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回收网络

       1、生活性再生资源

    (1)流动回收车。负责回收居民交售的再生资源(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4大类)。流动回收车设置根据社区、农村实际情况,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集镇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安排,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相衔接。流动回收车原则上市区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1辆,镇(乡)每个村设置1辆。流动回收车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进行经营规范。对目前走街串巷回收方式进行引导和劝阻,回收物日收日清,不作储存,尽量减少对生活环境的污染。

     (2)回收站。是收运、整理、暂存、中转的固定场所,即相对集中每天从各回收点回收的再生资源,将再生资源简单分类、整理,以便企业利用或进入集散交易市场。回收站按照调控总量、优化布局和回收方便的原则统筹设置,要符合市容环卫、环保的要求,并按有关标准落实必备设施,占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回收站不得有拆解电子废弃物等行为,保持卫生,整洁、有序。

     (3)从业人员。以现有从业人员为基础,优先招用弱势群体人员。

     (4)建设和管理

       (1)由区供销社负责牵头,会同街道、乡镇、管委会、城市规划部门、环卫部门共同规划和管理;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负责制定流动回收车和回收站的行业标准、服务规范和统一标识,并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按照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规划要求,对现有证照齐全的废品收购点进行整合,选择符合条件的作为回收站。对无证无照的废品收购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3)回收站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由企业自主、合法、规范经营。流动回收车由取得回收站经营权的企业负责统一建设和管理。

       2非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

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军营即非居民区再生资源的回收,采取回收企业或回收人员定时、定点上门回收的方式,由统一标识、封闭式分类回收车运输至集散市场。从事运输回收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规范作业。

       3、废旧金属回收

废旧金属回收与公共设施安全密切相关,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取得工商登记后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备。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交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交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市政公用废旧物资由指定的废旧金属收购企业上门收购、统一处置。指定的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由区公安分局会同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4、废旧家电回收利用

完成全区废旧家电集中回收体系和拆解处理示范工程建设,确保回收处理工作正常运行,提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废旧电脑等办公用品实现集中回收处理,出台我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实施细则。
  5、废旧轮胎回收利用

依托佳通轮胎的旧轮胎翻新、废旧轮胎生产胶粉技术项目优势,争取全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试点和全国废旧轮胎进口试点,规范全市废旧轮胎回收市场,建设区域性废旧轮胎再生产业基地。

      (二)集散交易市场

集散交易市场是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其主要功能:一是接收社区回收网络回收的再生资源,以及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再生资源回收。二是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三是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资源有序流动。

       1、设置

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我区环城路周边居民区相对隔离的地区选址,建设1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集散交易市场要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和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实行服务区、经营区分离,业户实行储存区、工作区分离;服务区、经营区、工作区配备相应的卫生、安全等作业设施。集散交易市场面积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按城市规划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节约和集约用地。

       2、建设和管理

       (1)由区供销社会同区经贸局、发改局、规划办、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和有关镇政府共同规划。

       (2)集散交易市场的建设和经营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区供销社制定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投标的主体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

        (3)集散交易市场应具有治安、消防、外来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卫生及各工种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中心内各经营主体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符合市场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区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三)综合处理利用

由区政府统筹规划,实行“绿色政策”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供销社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和政策,根据我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可回收再生资源的实际情况,选定有相应规模和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生产的终端,吸纳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资源再利用现代企业加入,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再生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选定开发利用项目,以政府项目的形式,对外招商建设,逐步形成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再生资源产业群,促使再生资源行业走上产业化道路。

       三、主要措施

       ()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体制

成立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区经贸局、发改局、法制办、规划办、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涵江大队、公安分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分局、财政局、国税局、科技局、供销社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成员单位,统一领导全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工作协调制、信息通报制、督查督办制。下设办公室,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根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要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和再就业工程,切实履行宣传、组织、实施工作职责,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纳入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我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区财政每年安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依照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及相配套的办法和标准,从我区实际出发,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区管理办法,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理规范和标准,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从业标准等,为我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网络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对集散交易市场的用地、回收站的建设要纳入城市统一规划。

        2、对规划确定的集散交易市场用地、回收站的建设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扶持。

       3、对集散交易市场和回收站的建设资金给予贷款贴息。

       4、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减免税费政策,享受有关税费优惠。从业人员属于本区下岗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下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5、对统一标志的流动收购车进入社区服务,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应准予通行;社区和物业部门应予支持,不得另行收费。

       6、鼓励各类企业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事业。

        7、鼓励企业研发人员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研究,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与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经费支持。

    (五)培育骨干龙头企业

由区供销社牵头,再生资源开发(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参与,吸收社会力量,采取多元投资等形式组建再生资源开发网络建设的龙头企业。在推进网络建设过程中,龙头企业要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整合网络资源为基础,以建设项目为核心,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手段,以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行业自律和价格、品种、流向、准入、标识、规范的制定,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

       ()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再生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要与社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引导市民自觉交售再生资源和使用再生资源产品。建立再生资源网站,逐步推行在线回收。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2009年,全区24个社区作为涵江区绿色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流动回收点试点,其中涵东街道10个,涵西街道9个,商城管委会1个,江口镇1个,梧塘镇2个,白沙镇1个,待积累经验后,逐步在全区农村推进。

      ()2011年,完成回收网络建设的60%,建成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和旧货市场;

       ()2013年,全面完善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Copyright ©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9042492号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加入收藏
电话:0594-3869901 传真:0594-3869600 邮政编码:351111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后坡巷1号   当前访问人数:  
技术支持:οηеωαу  【后台管理】